1、法律主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是: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标准是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
2、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征收对象的税种。纳税人是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是按每年每平方米征收的年税。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境内一切土地的管理均须遵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
5、法律主观: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
6、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下: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1、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下: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2、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3、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5、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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