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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今天给大家分享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其中也会对城镇土地使用税 条例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述信息一览:

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2007)

”第十三条修改为:“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此外,对本条例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修改。本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土地使用税只在镇以上城市征收,因此全称城市土地使用税。征收土地使用税的目的是保护土地资源,使企业节约土地。根据国务院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课税对象,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一)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呢?是如何来规定的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使用税征收时间起点是什么?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次。土地使用税以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期限由省级人民***确定。新征用土地,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是指纳税人占用土地后需要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时间。根据规定,纳税人在第一个应纳税款的税款周期开始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一年中存在多个应纳税款周期,则需分别申报和缴纳税款。

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2018修正)

1、第十三条修改为:“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制定。”此外,对本条例个别条文的文字作修改。本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将土地出租的,也应该由出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则上每季度缴纳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减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谁交?一般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3、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共十四条,条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各地制定的土地使用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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