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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南宁

文章阐述了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南宁,以及南宁土地交易平台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简述信息一览:

南宁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被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必须给予补偿。

将拟定的收回方案,上报至有批准权的***部门;批准通过后,就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告;相关部门作出收回决定;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土地使用权转让南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可以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实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收回程序包括:征收公告、征收决定、征收协议签订、征收补偿、土地登记等环节。

第八条 出让给用地者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县以上人民***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议定方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收回土地使用权流程是怎样的 (一)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 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关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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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南宁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2015修正)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管理,促进土地资产的合理流动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防止土地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促进土地资产的合理流动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国家权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宁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3、《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南宁经济适用房转全产权怎么缴纳出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

按成交价扣除当地***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

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怎么计算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70%,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购买经济使用房满5年,转让要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比例向经济适用房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当地***规定,***可优先回购。

土地出让金怎样算

1、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x5年土地使用费x容积率系数。

2、法律分析: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是: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计算;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的40%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计算;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计算。

3、从土地出让金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计算公式为:从土地出让金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 土地出让面积×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对应所在地征收等别)×各地规定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不低于15%)。

4、法律分析: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5、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南宁,以及南宁土地交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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