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土地使用资讯 > 正文

土地使用税交税依据

简述信息一览:

公司新盖了一个厂房,土地使用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按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为简化办税手续,也可于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一次性申报缴纳全年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交税依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主观:土地使用税缴纳是预缴。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缴纳。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非耕地,自批准征用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次。土地使用税以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交税依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

土地使用权纳税义务时间

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 土地使用权 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 土地使用税 。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3、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结束时间是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的当月月末。

4、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缴纳。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

法律主观:土地使用税交纳时间的规定是: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时间是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要参考土地房屋的面积,当地的税率和地段来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

第九条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如果是征收的耕地的,需自批准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

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证颁发之日起60天内为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起始时间。如果超过60天未进行缴纳,则将按照逾期缴纳的税费加收罚息。

关于土地使用税按约定缴纳和土地使用税交税依据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土地使用税交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按约定缴纳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