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土地使用资讯 > 正文

土地使用税时间点

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土地使用税时间点,以及土地使用税截止时间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一览:

土地使用税征收时间起点

1、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证颁发之日起60天内为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起始时间。如果超过60天未进行缴纳,则将按照逾期缴纳的税费加收罚息。另外,对于在房屋配套用地、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等方面符合法定条件且已经使用的国有土地,可以享受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政策。

2、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如果是征收的耕地的,需自批准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税时间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法律分析:如果企业取得的土地是熟地(净地)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开始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答案】:C 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时间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解析】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交房后次月起发生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征收时间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如果是征收的耕地的,需自批准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关于土地使用税时间点和土地使用税截止时间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土地使用税截止时间、土地使用税时间点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