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土地使用资讯 > 正文

青岛市土地使用税政策

简述信息一览:

2022年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1、正面回答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税率标准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青岛市土地使用税政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没有减半,但是有实行减免政策。(一)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正面回答房产土地税优惠政策:法定项目免税。

5、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土两税。 为落实好疫情期间房土两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继续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

 青岛市土地使用税政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山东继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法律主观:土地使用税减免手续由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受理。减免土地使用税主要有以下政策规定:⑴科研机构转制后,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纳税人申请,经主管地税机关逐级审核上报贵州省地税局批准后可从1999年至2000年5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下面简称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

例如青岛市关于2020年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如下: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四大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点击确定,接着看到如下提示:如果纳税人不符合鲁财税2020年第25号免征条件(或不符合但已申请),请点击不申请按钮,继续申报。

“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0年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四大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根据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规定权限核准后,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对于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纳税人,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法律依据:《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一)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四大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自有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1、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

2、该情况可以享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款的规定,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如果将房屋出租给学校、托儿所等教育机构用于教学,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企业创办的用于自用各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以及医院可以享受到免税;经过房屋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一致鉴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产,经市县***批准可以免征房产税,对于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力量兴办的***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可以暂免房产税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5、根据《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东北、内蒙古等国有林区天然林二期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专门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关于青岛土地使用税减免新政,以及青岛市土地使用税政策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