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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的方法内涵及其相互联系是什么?

简述信息一览:

国有划拨土地的管理办法

实施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程序和条件;制定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方式和标准;加强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违法行为和处罚;建立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申诉和处理程序;明确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实施机构和职责。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 土地使用权 ,一般不得进行转让。

 土地管理的方法内涵及其相互联系是什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条 为加强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国有土地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全文共四十三条。

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1、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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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太原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第19号令)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从《土地管理法》的上述规定来看,既然应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在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则缴纳义务人就应当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即用地单位。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活动的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交易行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6、大型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报省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审批;中型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报地区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定书应报县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审批。没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审定书,以及未经水土保持监督机构批准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不予列项,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2、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土地利用年度***的编制、报批、执行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3、第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改工作。第二章 规划编制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土地管理、发展改革、建设、城乡规划、经贸、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等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4、第九条 各级人民***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 各级人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第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5、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于2017年5月8日发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9年2月4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6、④设区的城市郊区的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农场)、县(市)人民***所在地的镇和省***确定的中心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的批准,其他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设区的市人民***批准。

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

1、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乡(镇,下同)、村、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尚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由村民委员会行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能。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021的新规定如下: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是国家权力,违反规划和不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法行为。

3、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分配政策以《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管理,组(社)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小组管理或者由村民委员会代行管理。乡(镇)所有的集体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乡镇集体经营组织不健全的,由乡(镇)人民***管理。

农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的管理办法?

1、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必须坚持农地农用,严禁改变用途,或变相改变农用地用于其它非农建设,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以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和管理,防止破坏耕地耕作层;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应当及时组织恢复种植条件。

3、第二类是将土地永久固化的附属设施,包括管理和生活用房、厂房、疾病防控设施、仓储用房、农产品质量检测用房、科普培训场地等,其用地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可不征收为国有土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布置,经农业部门审核后,到国土部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在安排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时,由用地单位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省人民***制定。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供耕地补偿责任承担者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进行开垦。

5、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是可以转变为商业用地的,对于办理的审批手续有征收审批手续、转用审批手续、供地审批手续。另外,征收土地的需要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按照征用土地的原用途来进行。

土地利用年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土地利用年度***的编制、报批、执行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根据《土地利用年度***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号),编制土地利用年度***应在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的方针下,体现统筹兼顾、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等基本原则,以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

【土地利用年度***的内容】按《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土地利用年度***包括5项指标:耕地保有量***、农用地转用***、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和整理(含复垦)***、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利用年度***的监督执行】国土资源部编制的土地利用年度***应于上一年度12月10日前报国务院,经批准后下达。

根据《土地利用年度***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号)规定,土地利用年度***指标实行分类设置,以逐级分解的方式下达。土地利用年度***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全国土地利用年度***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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